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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1-01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为7%,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1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建设集团取得一年期转贷资金1亿元,资金使用费率为7.57%。该笔资金用途为归还公司银行股权质押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期满后经建设集团同意可延续使用。

三、《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亿元、保理业务0.5亿元、信贷证明额度5亿元、投标保函额度0.1亿元、履约保函额度3.1亿元、预付款保函2.8亿元。期限为一年。

议案一、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2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2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9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1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二项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5、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5月19日下午3:00公司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6、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451-82281430

传真:0451-82281253

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佘丽婷、 周航

(3)登记时间:2011年5月23日-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在5月23日前有效。

(4)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1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截止2011年5月19日):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是为了满足该公司工程保函和施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2、《关于接受建设集团1亿元有息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解决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接受实际控制人建设集团的财务资助,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利息与银行贷款利息相当,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秦玉文、张兵、李怡厚、李洪超

201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1-01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向公司提供1亿元财务资助借款,使用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为7.57%,期满后经建设集团同意可延续使用。

2、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投票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厚先生、史铁桥先生、蔡绍忠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归还公司银行股权质押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接受建设集团的财务资助,不但快速便捷,而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建设集团2011年4月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筹集了低成本资金,用于降低其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融资成本。2011年5月6日在公司总部,建设集团与公司签订资助融资协议书,建设集团资助公司人民币1亿元,资金使用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为7.57%。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张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0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26,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权属企业进行投资、资本运营管理。

该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建设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为7.57%。期满后经建设集团同意可延续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归还公司银行股权质押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接受建设集团的财务资助,不但快速便捷,而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将对公司加大省外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市场份额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玉文、张兵、李怡厚、李洪超先生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进行了书面认可。四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为解决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接受实际控制人建设集团的财务资助,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利息与银行贷款利息相当,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建设集团与公司签订的资助融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1-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一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2400万元人民币。累计3400万元人民币。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41,3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4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为满足工程项目前期需要,以原值2487.80万元人民币的27台(套)施工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融资24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为7%,按月支付;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95万元人民币,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期满一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一公司。同意公司为一公司该项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授权一公司办理此次融资租赁及担保相关事宜。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法定代表人:陈亮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50,467.11万元、负债为41,215.30万元、净资产为9,251.8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一公司担保24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为24个月;

3、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一公司工程项目前期需要,同意一公司向远东公司融资24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李怡厚先生、张兵先生、李洪超先生认为: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是为了满足该公司工程保函和施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41,30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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