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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1-22TitlePh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为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韶关电厂等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93号)。为缓解我省部分电厂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广东省物价局决定提高韶关电厂等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5元(含税,下同),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我公司控股65%的广东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所经营韶关发电厂10、11号机组,上网电价分别由原来的0.5489元/千瓦时、0.5162元/千瓦时调整为0.5639、0.5312元/千瓦时;我公司控股58%的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梅县电厂5、6号机组,上网电价由原来的0.4962元/千瓦时调整为0.5112元/千瓦时。

  按照2010年度实际上网电量测算,本次电价调整可增加公司销售收入约6,468.92万元,增加净利润约3,018.76万元,上述调整后增加的2010年电费收入自公司收到之日起计入2011年损益。同时,根据2011年度电量计划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销售收入约5,655.57万元,增加净利润约2,672.28万元。因此,本次电价调整合计将影响我公司2011年销售收入增加约12,124.48万元,净利润增加约5,691.04万元。

  此外,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LNG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72号文),广东省物价局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对我省LNG电厂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我公司参股40%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参股32%的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均由原来的0.571元/千瓦时调整为0.533元/千瓦时。根据我公司持有上述公司的股权比例测算,此次LNG电厂电价调整影响我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合计减少约5,31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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