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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甘化 股票代码:000576 公告编号:2011-3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资管局)为我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限售流通股64,000,000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9.82%,其中22,700,000股被司法冻结。 一、股份冻结情况 (一)2009年12月18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门中院")在执行申请人香港德利五金纸业公司(以下简称"德利公司")与被执行人自然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2001]江中法执字第26号案)时,作出(2001)江中法执字第26-6号执行裁定,查封冻结资管局持有的我司国有股份270万股。 (二)2010年2月2日,江门中院在执行江门市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资管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0]江中法执字第24号)时,冻结该局持有的我司国有股份2,000万股。 上述股份冻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度报告。 二、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2011年5月3日,我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得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根据控股股东2011年5月6日提供的书面告知函,我司了解到:经有关当事人协商一致、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2011年4月28日出具了[2010]江中法执字第24-3号及 [2001]江中法执字第26-8号执行裁定书),该院执行局于2011年4月29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我司上述限售流通股2,270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7.03%)的解除冻结手续。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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