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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1-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7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885,3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2,885,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2,885,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2,885,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4,941千元。 考虑到公司在建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而2011年银行融资形势趋紧。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2,885,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82,885,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胡冰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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