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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1-003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4月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1.2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6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4,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09,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增)股于2011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个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本次所送(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5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送(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09,6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申村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亦刚 咨询电话:0372-6024321 传真电话:0372-6031023 九、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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