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九牧王公司 |
指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涵盖其前身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 |
九牧王股份 |
指 |
仅指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
九牧王有限 |
指 |
仅指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
九牧王投资、控股股东 |
指 |
注册于香港的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林聪颖先生 |
顺茂投资 |
指 |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之一 |
睿智投资 |
指 |
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之一 |
铂锐投资 |
指 |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之一 |
智立方投资 |
指 |
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之一 |
金石投资 |
指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之一 |
九牧王国际 |
指 |
注册于香港的九牧王国际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九牧王BVI-1 |
指 |
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九牧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九牧王BVI-2 |
指 |
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九牧王国际投资资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九牧王香港 |
指 |
注册于香港的九牧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泉州九牧王 |
指 |
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九牧王 |
指 |
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6月30日更名,更名前为“厦门九牧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欧瑞宝公司 |
指 |
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玛斯公司 |
指 |
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九牧王零售 |
指 |
注册于香港的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服饰 |
指 |
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或泉州市莱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6月10日,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泉州市莱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晋江制衣 |
指 |
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或泉州市和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6月10日,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更名为泉州市和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九牧王泉州 |
指 |
九牧王(泉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九牧王发展 |
指 |
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好易居投资 |
指 |
福建好易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人持股企业 |
永昌和商贸 |
指 |
泉州永昌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百富君贸易 |
指 |
泉州百富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金盾咨询 |
指 |
晋江市金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人持股企业 |
天健正信 |
指 |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批准,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遵循如下方案处理: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特别风险提示
1、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服装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服装企业众多。虽然近年来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日益壮大,在品牌、生产管理、销售网络等方面具备了较大的比较优势,其主要产品西裤和茄克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二,但随着更多国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产品售价降低或销量减少,从而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销售过于倚重主导产品的风险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男裤及茄克,报告期内,该两类产品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70%左右,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70%左右。如果市场对男裤及茄克的需求大幅减少或者消费趋势、偏好发生大的变化,将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公司存在销售过于倚重主导产品的风险。
3、未来实施多品牌运作的风险
公司多年来一直运作九牧王品牌,风格以商务休闲为主,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的消费者群体。公司计划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商品系列化运作,拓展具有较明显风格差异的子品牌服饰。另外,公司也计划发展高端品牌及其他的休闲类服饰。
新品牌的推出及发展需要大量的时间及资源投入,会对公司管理品牌组合扩张的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果过快推行多品牌规划,而公司对市场的把握,以及相应的设计、生产组织、市场销售等方面无法及时适应,即不能保证今后推出的每个品牌均能够取得成功,则可能导致公司资源的浪费及声誉受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存货净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构成及周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存货 |
44,860.92 |
33,447.71 |
36,969.27 |
其中:原材料 |
7,060.08 |
6,937.02 |
6,872.22 |
库存商品 |
34,049.60 |
24,426.51 |
28,472.13 |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
46.20% |
44.30% |
63.22% |
存货周转率 |
1.90 |
2.08 |
1.93 |
截至2010 年12月31 日,本公司存货净额为44,860.92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46.20%。其中库存商品为34,049.60万元,占存货净额的75.90%,库龄一年以内的占库存商品的82.58%。目前公司较大的存货净额与公司采取业务纵向一体化模式及拥有较多直营销售终端相关,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虽然公司采取加强研发、采购和生产的计划性、以销定产等措施,保持了存货周转率相对稳定,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林聪颖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其通过九牧王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4.5148%的股份,预计在本次发行后仍将控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资产交易、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予以不当控制,则有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6、家族成员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原5位董事会成员均为家族成员,目前除引进3位独立董事外,其余6名仍为林聪颖家族成员;公司高管人员中除5位为林聪颖家族成员外,其余均为职业化经理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健全的组织架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但如果林聪颖家族成员通过在董事会及管理层占据多数席位不当控制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资产交易、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则有可能给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害。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数量 |
不超过1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94%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询价对象的询价结果确定) |
发行市盈率 |
【】倍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01元(按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全面摊薄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加上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
市净率 |
【】倍(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
4、金石投资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年3月26日)不满十二个月的,在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否则,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年3月26日)满十二个月的,则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林聪颖、陈金盾、陈加贫及陈加芽承诺:各自控制的公司法人股东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承销方式 |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与净额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 |
发行费用 |
承销保荐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评估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EONE CO., LTD.
注册资本:45,29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聪颖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1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0年3月23日
住 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
邮政编码:362005
电 话:0592-2955789
传 真:0592-2955997
互联网网址:www.jiumuwang.com
电子信箱:ir@joeone.net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九牧王有限全体股东九牧王投资、顺茂投资、睿智投资、铂锐投资及智立方投资作为发起人,以经天健正信审计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18,974,728.86元,按1:0.867094244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4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68,974,728.86元列入资本公积,发起人按照各自在九牧王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数值来自天健正信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WZ字第020008号”《审计报告》)
2010年3月23日,公司完成全部变更手续,获得福建省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505004000113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各自所持有的整体变更前九牧王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
编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九牧王投资 |
33,750.00 |
75.00% |
2 |
顺茂投资 |
3,015.00 |
6.70% |
3 |
睿智投资 |
3,015.00 |
6.70% |
4 |
铂锐投资 |
3,015.00 |
6.70% |
5 |
智立方投资 |
2,205.00 |
4.90% |
合 计 |
45,000.00 |
100.00% |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普通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2,000万股测算):
序号 |
股东类别 |
发行前 |
发行后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
1 |
其中:九牧王投资 |
33,750.00 |
74.5148% |
33,750.00 |
58.9077% |
2 |
顺茂投资 |
3,015.00 |
6.6567% |
3,015.00 |
5.2624% |
3 |
睿智投资 |
3,015.00 |
6.6567% |
3,015.00 |
5.2624% |
4 |
铂锐投资 |
3,015.00 |
6.6567% |
3,015.00 |
5.2624% |
5 |
智立方投资 |
2,205.00 |
4.8683% |
2,205.00 |
3.8486% |
6 |
金石投资 |
293.00 |
0.6468% |
293.00 |
0.5114% |
二、本次拟发行流通股 |
- |
- |
12,000.00 |
20.9450% |
合计 |
45,293.00 |
100.0000% |
57,293.00 |
100.0000% |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全部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有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九牧王投资(发起人) |
外资股 |
33,750.00 |
74.5148% |
2 |
顺茂投资(发起人) |
社会法人股 |
3,015.00 |
6.6567% |
3 |
睿智投资(发起人) |
社会法人股 |
3,015.00 |
6.6567% |
4 |
铂锐投资(发起人) |
社会法人股 |
3,015.00 |
6.6567% |
5 |
智立方投资(发起人) |
社会法人股 |
2,205.00 |
4.8683% |
6 |
金石投资 |
社会法人股 |
293.00 |
0.6468% |
合 计 |
|
45,293.00 |
100.0000% |
公司无自然人股东、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2、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持股比例 |
九牧王投资 |
林聪颖控制的企业 |
74.5148% |
顺茂投资 |
林聪颖妻子之兄陈金盾(副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
6.6567% |
睿智投资 |
林聪颖妻子之弟陈加贫(董事、副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6.6567% |
铂锐投资 |
林聪颖妻子之弟陈加芽(董事、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6.6567% |
智立方投资 |
林聪颖妻子之妹、张景淳(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之妻陈美箸控制的企业 |
4.8683% |
金石投资 |
无关联关系 |
0.6468%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商务休闲男装品牌企业,领跑中国男裤及茄克市场。截至2009年,九牧王品牌西裤市场综合占有率连续十年位居全国第一;九牧王品牌茄克市场综合占有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二。(以上排名来自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业集团的统计数据)
公司采用业务纵向一体化的模式进行男装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产品包括男裤、茄克及其它服饰类产品,公司产品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采用直营和加盟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销售,致力于让男士拥有高性价比的精工时尚服饰,满足不同场合的穿着需求。长期以来,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获得了消费者信赖,“男裤专家”、“专业好品质”已逐渐成为九牧王品牌的象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九牧王品牌男裤、茄克及其它服饰类产品,主要满足不同区域的男性消费者不同场合服装消费需求。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对外销售产品,公司已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2,710家销售终端,其中直营终端645家,加盟终端2,065家,遍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市场覆盖率行业领先。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主要的销售产品为以男裤、茄克为主的商务休闲男装,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面、辅料。
(五)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的服装市场高度分散,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
我国男装市场上国内外品牌众多,市场高度分散。根据Frost&Sullivan的资料,2008年按销售额计算,中国100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约为44.6%,其中前十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仅为约20.3%,其余55.4%的市场由单独占据市场份额(按零售销售额计算)低于0.2%的品牌占有。
我国男裤市场近年来整合加剧,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持续调查,排名前列的商家在过去数年逐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通过对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的销售额统计显示,前十大品牌的合计市场份额由2000年的16.2%增加至2009年的45.77%,前三大品牌的扩张速度更快,合计市场份额由2000年的9.5%增加至2009年的33.19%。此外,男裤市场上普遍由国内品牌主导,主要的国内品牌包括九牧王、虎都、红豆、雅戈尔、浪肯等。
我国男士茄克品牌集中度相对较低,2009年前十大品牌合计占有19.59%的市场份额,主要包括七匹狼、九牧王、劲霸、杰克琼斯、金利来等。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九牧王”牌西裤连续十年(2000年-2009年)荣列全国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2008年和2009年“九牧王”牌茄克均荣列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二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13项国内注册的主商标,此外,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保护性商标共438项,已受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保护性商标共189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81项国外注册的保护性商标。
公司子公司泉州九牧王共拥有15项注册商标的权属证书,其中与“格利派蒙”相关的11项注册商标转让给公司,并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为加强对“格利派蒙”主商标的保护,公司申请注册了对该主商标的16项保护性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该等申请均已获国家商标局核发《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公司于2009年9月20日与厦门帆派服饰有限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合同》,以1,800万元的价格购买厦门帆派服饰有限公司已注册登记的“FUN”主商标及其保护性商标共30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已全额付清购买款,上述商标已全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公司申请注册了对该主商标的44项保护性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该等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欧瑞宝公司于2010年8月6日与Vigano’ S.r.l.公司签署《商标购买和转让协议》,以449,775.00欧元的价格购买Vigano’ S.r.l.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分别登记注册的“VIGANO’”商标各1项及在澳门的“VIGANO’”商标申请权。该协议还约定,欧瑞宝公司在付清价款但上述商标的注册变更手续完成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欧瑞宝公司已经付清全部价款,中国大陆的“VIGANO’”国际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已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办理完毕,香港地区的“VIGANO’”商标已完成转让手续,其余2项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此外,欧瑞宝公司申请注册了69项与“VIGANO’”有关的保护性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该等申请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二)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已注册的专利权7项,已获受理尚未注册的专利申请3项。
(三)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拥有10项著作权。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共40宗,除全资子公司厦门九牧王1宗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为“有偿使用”外,其他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使用权面积合计159,849.09平方米。
(五)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73处房屋所有权,总建筑面积合计205,565.06㎡。
(六)房屋承租情况
公司及分公司租赁房屋总共64处,分布在北京、上海、成都、沈阳、福州、济南、南宁、厦门、天津、长沙、南京、南昌、哈尔滨、郑州、杭州、海口、重庆、西安、武汉等。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九牧王”品牌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经营范围为生产纺织品、服装、皮革服饰、家具、运动鞋及相关技术的交流和推广(出口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品种)。
公司控股股东为九牧王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林聪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九牧王BVI-1、九牧王BVI-2、九牧王国际、九牧王香港、福建服饰、晋江制衣、九牧王泉州及九牧王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情况如下:
时间 |
关联方 |
金额(元)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 |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 |
2010年度 |
厦门市宝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8,138,028.29 |
2.23% |
1.09% |
石狮市博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
2,864,842.95 |
0.78% |
0.38% |
合计 |
11,002,871.24 |
3.01% |
1.48% |
2009年度 |
厦门市宝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5,269,719.59 |
1.59% |
0.72% |
2008年度 |
厦门市宝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3,995,033.48 |
1.09% |
0.62% |
石狮市博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
256,824.53 |
0.07% |
0.04% |
合计 |
4,251,858.01 |
1.16% |
0.66% |
(2)关联销售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时间 |
关联方 |
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010年度 |
合肥九特龙洋服时装有限公司 |
74,511,138.83 |
4.45% |
宁波市江东冠利贸易有限公司 |
11,803,895.79 |
0.70% |
泰州市海陵区佳龙商贸有限公司 |
5,644,066.05 |
0.34% |
合计 |
91,959,100.67 |
5.49% |
2009年度 |
合肥九特龙洋服时装有限公司 |
81,508,407.82 |
5.81% |
宁波市江东冠利贸易有限公司 |
11,963,160.32 |
0.85% |
泰州市海陵区佳龙商贸有限公司 |
4,571,801.35 |
0.33% |
合计 |
98,043,369.49 |
6.99% |
2008年度 |
合肥九特龙洋服时装有限公司 |
71,531,880.80 |
5.82% |
宁波市江东冠利贸易有限公司 |
7,629,996.33 |
0.62% |
安徽九特龙服饰有限公司 |
12,290,985.61 |
1.00% |
泰州市海陵区佳龙商贸有限公司 |
3,463,554.69 |
0.28% |
合计 |
94,916,417.43 |
7.72% |
(3)支付给关联方薪酬
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关键管理人员人数分别为10人、10人及18人,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981,982.00元、4,054,432.00元及7,615,029.00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以外的资产
①2009年11月15日,公司与福建服饰签订协议,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出具的“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第020577号”《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作价依据,以24,909,618.38元的价格向其购买1#厂房以及员工宿舍。
②2008年6月17日和2008年7月30日,公司与金盾咨询分别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契约》,以评估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公司分别以63万元和238万元购买了金盾咨询位于磁灶镇大宅村的土地和房屋,此后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公司获取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股权投资
①投资厦门九牧王事项
2008年6月11日,公司与陈金盾、陈加贫、陈加芽签订协议,分别以原始实际出资额900万元购买此三方各自持有的厦门九牧王15%股权,厦门九牧王于2008年6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6月11日,公司与林沧捷签订协议,以1元的价格购买其认缴但尚未出资的厦门九牧王15%的股权,并按章程规定如期出资,厦门九牧王于2008年6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关联担保情况
①借款担保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 |
薪酬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
林聪颖 |
董事长 |
男 |
51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晋江制衣董事长及副总经理、福建服饰董事长、泉州九牧王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等。同时任晋江市政协常委委员、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晋江市纺织服装协会会长、泉州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等 |
现兼任九牧王国际董事、九牧王BVI-1董事、九牧王BVI-2董事、九牧王投资董事、九牧王香港董事、厦门九牧王执行董事、九牧王零售董事、晋江制衣副董事长、福建服饰副董事长、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九牧王泉州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 |
70.90 |
33,750.00(间接)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陈金盾 |
副董事长 |
男 |
53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泉州九牧王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董事、晋江制衣副董事长、福建服饰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等 |
现兼任顺茂投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九牧王副董事长、晋江制衣董事长及总经理、福建服饰董事长及总经理、金盾咨询执行董事及经理、好易居投资经理、九牧王发展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 |
50.90 |
2,412.00(间接) |
通过顺茂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
注:截至2010年12月31日,泉州九牧王借款6,530万元已经到期偿还完毕。
②授信额度担保
陈加芽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1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福建服饰董事及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厦门九牧王董事、福建服饰副总经理、晋江制衣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等 |
现兼任公司总经理、铂锐投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总经理、泉州九牧王董事、好易居投资监事等 |
50.90 |
2,110.50(间接) |
通过铂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
陈加贫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福建服饰董事及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董事及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董事及总经理、晋江制衣董事及副总经理等。曾获泉州市劳动模范 |
现兼任睿智投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九牧王董事长及总经理、厦门九牧王监事、晋江制衣监事、福建服饰监事、金盾咨询监事、好易居投资执行董事、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 |
40.90 |
1,206.00(间接) |
通过睿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
林沧捷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福建服饰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董事等 |
现兼任公司副总经理、欧瑞宝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玛斯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九牧王香港董事、晋江制衣董事、福建服饰董事、九牧王泉州监事、九牧王发展监事等 |
40.90 |
- |
- |
张景淳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38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晋江市支行信贷员、晋江制衣财务经理、福建服饰财务经理、泉州九牧王财务总监、厦门九牧王董事、好易居投资监事等 |
现兼任欧瑞宝公司监事、玛斯公司监事 |
60.46 |
- |
- |
薛祖云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等 |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兼任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LONGTOP FINANCIAL TECHNOLOGIES LTD(NYSE:LFT)独立董事 |
6.67 |
- |
- |
童锦治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厦门信实人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厦门翔鹭涤纶纺纤(厦门)有限公司税务顾问、厦门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税务顾问、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燕京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
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6.67 |
- |
- |
王茁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中国纺织报》社副总编辑、《中国服装》杂志社总编辑和常务副社长、中国服装协会副秘书长兼外联部主任等 |
在中国服装协会任秘书长、外联部主任 |
6.67 |
- |
- |
李志坚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0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就职于福建省晋江养正中学、福建省晋江三木公司和福建服饰,曾任泉州九牧王研发部经理等 |
现任公司商品运营中心商品技术部经理 |
23.61 |
- |
- |
陈爱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5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福建服饰车间主任、厂长 |
现任公司晋江分公司生产部经理 |
24.94 |
- |
- |
张晓薇 |
监事 |
女 |
30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泉州九牧王营销中心总经理行政助理、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等 |
现任公司销售管理中心定制部副经理 |
7.91 |
- |
- |
林玉熊 |
副总经理 |
男 |
75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晋江制衣董事、福建服饰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九牧王监事等 |
- |
35.33 |
- |
- |
柯敏坚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武汉长江大酒店销售经理及市场推广经理、武汉东方大酒店市场营销总监助理及人力资源总监、武汉雅兰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飞利浦皇家电子集团(香港)飞利浦照明亚太区管理层发展和组织发展经理等 |
- |
79.46 |
- |
- |
曾勇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四川峨嵋山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成都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西区经理、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等 |
- |
76.40 |
- |
- |
徐芳 |
副总经理 |
女 |
42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浙江茉织华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师、美国联泰制衣有限公司技术员、福建才子集团厂长及总监、泉州九牧王厂长及供应中心总监等,曾荣获“2003-2004年度泉州市女职工标兵”、“泉州市十佳魅力经理人”等 |
现兼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 |
62.09 |
- |
- |
林荣宗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就职于惠安东风服装厂、石狮友和制衣厂,曾任安海秋田制衣公司设计及制版师、晋江制衣厂长、福建服饰厂长、泉州九牧王技术质量中心总监等。曾荣获“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
现兼任公司技术质量中心总监 |
62.77 |
- |
- |
吴徽荣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 |
曾任泉州市司法局科员、泉州市义全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
- |
54.04 |
- |
- |
注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清濛支行于2009年10月31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清濛支行给予公司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同时,林聪颖先生和泉州九牧王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清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合同》进行信用担保,保证额度均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为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注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于2009年10月22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给予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09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2日。同时,林聪颖先生和泉州九牧王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合同》进行信用担保,保证额度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2009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2日。
注3: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于2009年12月31日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给予公司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同时,林聪颖先生和泉州九牧王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合同》进行信用担保,保证额度均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于2010年1月1日签订《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给予公司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同时,林聪颖先生和泉州九牧王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签订了《个人担保声明书》、《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基本额度授信合同》进行担保,保证额度均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
注5:泉州九牧王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于2009年12月28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1.2亿元的最高余额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进行担保,保证期限为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6: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于2009年12月28日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给予公司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2月28日。同时,泉州九牧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协议》进行担保,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协议》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7: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给予公司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17日。同时,公司子公司泉州九牧王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协议》进行担保,保证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协议》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关联租赁情况
2009年公司与福建服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租用福建服饰的房产(1#厂房及员工宿舍),公司2009年1月至11月需支付给福建服饰租金共计1,306,800.00元。2009年11月,公司收购了上述房产,今后不再发生该等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林沧捷签订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租赁林沧捷位于重庆市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其中2009年度、2010年度租金均为21,192.00元,2011年度、2012年度租金均为40,000.00元。
2010年6月1日,公司与陈培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用陈培泉新购自有房产,作为公司长春分公司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年租金为3万元。
(5)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情况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扩张阶段,在营销渠道的建设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上均需要大量资金,林聪颖、陈加芽、陈金盾及陈加贫作为公司的共同创业者,为支持公司发展,多次为公司提供资金,所提供资金均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在报告期,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发生了多次的、期限较短的资金提供和偿还往来。报告期每期末,公司应付关联人资金余额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林聪颖 |
泉州九牧王 |
5,800 |
2005.5.31 |
2009.5.30 |
是 |
福建服饰 |
泉州九牧王 |
1,500 |
2007.11.15 |
2008.9.15 |
是 |
福建服饰、林聪颖 |
泉州九牧王 |
9,000 |
2006.5.10 |
2008.5.10 |
是 |
福建服饰、林聪颖 |
泉州九牧王 |
500 |
2007.3.8 |
2008.3.28 |
是 |
福建服饰、公司、林聪颖 |
泉州九牧王 |
500 |
2007.12.4 |
2008.12.4 |
是 |
泉州九牧王 |
福建服饰 |
3,000 |
2007.4.24 |
2008.4.24 |
是 |
公司 |
泉州九牧王 |
6,530 |
2008.5.27 |
2009.5.27 |
是 |
林聪颖 |
2008.5.12 |
2011.5.12 |
是 |
林聪颖、泉州九牧王 |
公司 |
1,000 |
2008.9.9 |
2009.9.9 |
是 |
泉州九牧王 |
公司 |
1,000 |
2008.9.3 |
2009.9.3 |
是 |
合 计 |
28,830 |
- |
- |
- |
公司已逐步偿还关联人提供的资金,截至到2010年3月31日,公司已经结清关联人提供的资金。
(6)关联单位资金往来情况
①与好易居投资资金往来情况
2009年度,本公司支付给好易居投资2,770.00万元,系好易居投资临时资金需求,公司给予的资金支持,同年,好易居投资归还本公司1,000.00万元,余额1,770.00万元已于2009年12月通过多方抵债协议对抵清理。
②与九牧王投资资金往来情况
2010年度,公司代九牧王投资预缴纳净资产折股应纳税款12,725,414.94元,公司于2010年年末已全部收回上述代垫款。
③与陈加贫等关联自然人的资金往来主要系公司发展过程中,因规模不断扩张而产生的日常资金需求,陈加贫等作为公司主要关联人,日常给予公司的资金支持,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了相关关联人所提供的资金,后续并未产生新的资金往来。
(7)其他
①公司、泉州九牧王、好易居投资于2010年9月3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根据2010年第4次泉州市人民政府用地联席会议精神及其他政府相关文件的精神,泉州九牧王部分商业用地因规划原因被政府收回后,好易居投资有权取得4-1(D)地块使用权,泉州九牧王因该等商业用地被政府收回后应收到的补偿金由好易居投资直接支付给泉州九牧王。该补偿金金额共计15,014,016.97元,好易居投资已于2010年11月全额支付给泉州九牧王。截止2010年末,泉州九牧王因规划原因被政府收回的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泉州九牧王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15,014,016.97元暂挂“其他应付款-福建好易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②本公司实质控制人林聪颖先生拟另行成立项目公司(即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泉州市政府推动的泉州市东海片区滨海总部区(首期)建设工作,但由于项目公司设立手续在竞拍总部大楼建设用地的挂牌公告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无法办理完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暂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前期报名及竞拍相关事项,但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由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签署,办理相关事项的费用全部由林聪颖先生及设立后的项目公司承担,本公司不为此垫付任何费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项目公司已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正在办理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正式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关联销售及采购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重如下所示: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林聪颖、泉州九牧王[注1] |
公司 |
10,000 |
2009.10.31 |
2010.10.31 |
是 |
林聪颖、泉州九牧王[注2] |
公司 |
5,000 |
2009.12.22 |
2010.10.22 |
是 |
林聪颖、泉州九牧王[注3] |
公司 |
10,000 |
2009.12.31 |
2010.10.31 |
是 |
林聪颖、泉州九牧王[注4] |
公司 |
20,000 |
2010.1.1 |
2010.12.10 |
是 |
泉州九牧王[注5] |
公司 |
12,000 |
2009.12.28 |
2010.12.31 |
是 |
泉州九牧王[注6] |
公司 |
15,000 |
2009.12.28 |
2010.12.28 |
是 |
泉州九牧王[注7] |
公司 |
30,000 |
2010.11.17 |
2011.11.17 |
否 |
合 计 |
102,000 |
- |
- |
- |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20031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林聪颖 |
- |
93,858,996.51 |
54,918,534.55 |
陈加芽 |
- |
- |
- |
陈金盾 |
- |
2,430,000.00 |
2,000,000.00 |
陈加贫 |
- |
8,000,000.00 |
8,000,000.00 |
时间 |
关联销售 |
关联采购 |
金额(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元) |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2008年度 |
94,916,417.43 |
7.72% |
4,251,858.01 |
0.66% |
2009年度 |
98,043,369.49 |
6.99% |
5,269,719.59 |
0.72% |
2010年度 |
92,399,534.55 |
5.52% |
11,002,871.24 |
1.48% |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九牧王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聪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林聪颖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3,7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4.5148%。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220,893,378.83 |
286,348,051.47 |
126,029,675.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76,572,153.00 |
7,500,000.00 |
- |
应收账款 |
77,883,008.96 |
90,877,005.10 |
60,948,456.45 |
预付款项 |
137,886,394.17 |
27,819,527.00 |
20,404,134.43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9,154,377.36 |
8,062,911.36 |
7,724,651.24 |
存货 |
448,609,203.85 |
334,477,099.34 |
369,692,662.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970,998,516.17 |
755,084,594.27 |
584,799,580.65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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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
14,800,000.00 |
23,000,000.00 |
- |
长期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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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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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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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 |
27,611,226.76 |
22,576,393.04 |
- |
固定资产 |
299,226,637.22 |
285,082,474.13 |
273,558,959.37 |
在建工程 |
146,407,333.05 |
85,795,374.05 |
73,591,099.43 |
工程物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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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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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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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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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117,577,864.23 |
109,691,224.49 |
92,686,440.17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88,515.38 |
5,603,075.90 |
2,304,471.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9,646.50 |
2,367,763.73 |
217,822.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0,751,223.14 |
534,116,305.34 |
442,358,793.00 |
资产总计 |
1,591,749,739.31 |
1,289,200,899.61 |
1,027,158,373.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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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36,800,000.00 |
- |
103,3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203,536,141.80 |
119,516,593.76 |
91,120,000.00 |
应付账款 |
201,538,707.12 |
134,974,877.32 |
99,973,961.56 |
预收款项 |
75,030,395.78 |
99,559,309.49 |
114,598,743.97 |
应付职工薪酬 |
50,926,036.97 |
33,977,139.31 |
31,317,756.64 |
应交税费 |
1,212,975.81 |
18,241,657.51 |
14,360,992.82 |
应付利息 |
- |
- |
141,277.38 |
应付股利 |
- |
115,5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47,255,185.71 |
177,491,160.41 |
112,921,167.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6,299,443.19 |
699,260,737.80 |
567,733,899.74 |
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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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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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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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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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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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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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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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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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负债合计 |
616,299,443.19 |
699,260,737.80 |
567,733,899.7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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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452,930,000.00 |
77,951,600.00 |
60,345,600.00 |
资本公积 |
91,310,659.87 |
239,360.54 |
29,817,467.14 |
减:库存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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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37,037,735.60 |
47,972,840.94 |
18,783,002.19 |
未分配利润 |
327,425,326.94 |
397,204,845.60 |
266,628,960.0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8,703,722.41 |
523,368,647.08 |
375,575,029.34 |
少数股东权益 |
66,746,573.71 |
66,571,514.73 |
83,849,444.5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5,450,296.12 |
589,940,161.81 |
459,424,473.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91,749,739.31 |
1,289,200,899.61 |
1,027,158,373.65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74,810,347.77 |
1,403,912,615.35 |
1,230,114,518.69 |
减:营业成本 |
744,241,397.04 |
731,457,772.70 |
647,813,200.9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900,580.28 |
1,771,512.79 |
1,421,965.71 |
销售费用 |
390,529,004.76 |
324,860,564.29 |
252,018,996.23 |
管理费用 |
104,938,568.87 |
81,917,556.89 |
89,749,893.02 |
财务费用 |
332,295.78 |
2,562,805.28 |
14,252,483.71 |
资产减值损失 |
11,444,343.76 |
6,742,363.70 |
20,598,935.3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3,654.30 |
353,460.79 |
-297,034.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297,034.45 |
二、营业利润 |
419,727,811.58 |
254,953,500.49 |
203,962,009.30 |
加:营业外收入 |
3,264,520.07 |
1,511,915.92 |
575,665.61 |
减:营业外支出 |
2,542,600.65 |
480,124.28 |
4,206,090.0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15,674.73 |
30,517.00 |
253,945.80 |
三、利润总额 |
420,449,731.00 |
255,985,292.13 |
200,331,584.83 |
减:所得税费用 |
59,949,408.23 |
-2,002,502.37 |
3,000,574.67 |
四、净利润 |
360,500,322.77 |
257,987,794.50 |
197,331,010.16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1,110,062.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0,325,263.79 |
257,765,724.34 |
193,235,904.42 |
(下转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