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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1-01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9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汤广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144,574,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1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河池市金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93,589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74,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有冰、李长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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