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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9日下午14:0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5日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人12名,分别是:股东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黄立新、黄卫书、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姚桂松,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吴玲芳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葛骏敏因出差授权委托股东黄卫书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挪威中央银行授权委托股东吕佩芬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上述股东代表股份总数168,429,145股,占公司总股本298,387,000股的56.4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马欢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决定以现有股本总数29838.7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 3.30 元(含税),总计98,467,710元;以现有总股本29838.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47,580,500股。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8,429,1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郑植艺先生、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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