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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8 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1—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见本行于2011年2月21日和201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本行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 2、如本行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登记回执格式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1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0层--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 话:010-63636712、010-63636722 传 真:010-63636713 联系人:刘先生、白先生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2011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附表决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予以投票,如本委托书未附表决意见,则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委托代理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 (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11年5月25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传真:010-63636713,010-63636714)。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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