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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1-01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9时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名,代表股份总数10868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868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科华恒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科华恒盛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备查文件: 1、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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