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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1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15:30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大道西路358号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倪晓明、胡立松、史初良和独立董事朱红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张道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确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道才 成员:张道才、陈江平、史初良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红军 成员:朱红军、胡立松、杨一理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江平 成员:陈江平、朱红军、於树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一理 成员:杨一理、胡立松、陈江平

  (5)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亚波 成员:张亚波、倪晓明、杨一理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张亚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杜安林先生、陈雨忠先生、刘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蔡荣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刘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黄学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吕逸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的议案》,决定聘任夏佩珍女士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确定,现对第四届董事年度薪酬和津贴(含税)确定如下:董事长薪酬区间为50~150万元/年(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最终确定),董事兼总经理薪酬区间为40~100万元/年(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最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人,外部董事於树立津贴为3.5万元/年。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 2011年5 月10日公司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道才先生、张亚波先生、於树立先生、倪晓明先生、胡立松先生、史初良先生、杨一理先生、陈江平先生、朱红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11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杜安林先生:1964年出生,硕士。1985年8月至1994年7月任职于中汽武汉客车厂;1994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神龙汽车有限公司;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雨忠先生:1966年生,硕士,工程师。1989年起任职于新昌制冷配件总厂和三花集团,先后担任技术科长、电磁阀专业厂副厂长、总师办主任、研究所所长、浙江三花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新昌县十大企业科技之星、新昌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电子膨胀阀等机械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2000年起任三花不二工机技术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2001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 斐先生:1970年出生,浙江工业大学工学士学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研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EMBA项目,获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金融管理学位。1991年8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杭州新星制药厂,任工程师、厂长;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海南港澳资讯产业公司,任办事处主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3月任职于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资部副部长、高级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荣生先生:

  1969年出生,大专,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结业。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任职于浙江新昌制冷配件总厂财务科;1994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三花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务部副部长;1995年10月至2006年1月,历任浙江三花集团公司、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0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学东先生:

  1969年出生,大专。1992年3月至1995年12月任职于浙江省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经营部销售科;1996年1月至2007年11月,历任浙江三花集团公司、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事务部副经理、上海事务所经理、国内营业部副部长、部长;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08年9月至今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逸芳女士:

  1979年出生,大专。2002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企管科、成本管理科、总经办、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规划部;200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佩珍女士:

  1983年出生,大专。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2006年11月起任职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规划部,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2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16:30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大道西路358号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颜亮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颜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颜亮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5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颜亮先生:

  1973年出生,博士。现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4月历任开元旅业集团战略发展部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经理;2008年5月至今在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3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议程: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5月20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4日上午8:30 -11:00下午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联系电话:0575-86255360,0571-28876602

  传真号码:0575-86255786

  5、联系人:吕逸芳女士

  6、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0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11年5月20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三花股份"(002050)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

  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6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关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等文件,获悉三花控股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本公司1,581万股股份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本公司2,030万股股份,已于2011年5月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三花控股因仍需向上述2家银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81万股股份和2,030万股股份重新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1年5月6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花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1,176,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9%,上述质押的3,61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4%。截止到目前,三花控股共质押股份19,1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7%。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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