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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2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下午2:00在公司会所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 年5 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小平先生、钱慧芳女士、张月芳女士、石东星先生、沈丰女士、耿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谈振辉先生、周友梅先生、华纪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小平先生,本公司董事长,196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沈小平先生1981年至1984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1984年至1987年在吴江市委党校工作;1987年至1991年从事个体经营;1992年至1998年先后在原吴江华东通信电缆厂和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从事销售工作;2000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沈小平先生目前还担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通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鲈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05年至2009年,沈小平先生连续五年被评为“吴江市优秀企业家”;2006年12月,沈小平先生被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科技日报社评为“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2009年2月,沈小平先生被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评为“中国民营科技发展杰出贡献优秀企业家”;2009年4月,沈小平先生被评为“苏州市劳动模范”;2009年8月,沈小平先生被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评为“建国60周年创新人物”荣誉称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复员退伍军人”; 2010年4月,沈小平先生获得江苏省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

沈小平先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3月,被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民政厅和江苏省慈善总会评为“江苏省首届慈善之星”;2008年6月,荣获“2007年度苏商社会责任大奖” ;2010年4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

钱慧芳女士,1973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除在本公司任职外,钱慧芳女士目前还担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江通鼎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月芳女士,196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1年7月至1998年3月历任吴江市特种电缆厂二分厂及双塔集团公司三分厂副厂长;1998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七宝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8年4月任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石东星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苏州港龙光缆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光缆部副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丰女士,1981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1999年5月至2008年4月在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部副经理。

耿建先生, 1969年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2年获得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2004年6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2005年9月起北京大学教育管理博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邮电大学外事处处长,2002年7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邮电大学校办公室主任,2008年5月起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兼任校务办公室主任,同时是学校党委委员。耿建为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候任理事长、北京邮电大学深圳研究院法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

谈振辉先生,1944年2月出生,教授,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7年9月至1978年10月,历任沈阳铁路局大安北电务段通信工,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1982年3月至1984年3月,任北京交通大学讲师;1987年8月至1990年1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任北京交通大学通信与控制工程系副主任、主任;1995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1998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交通大学校长。谈振辉先生为国家“863高科技计划”通信主题第一、二、三届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三届监督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和中国铁道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铁道学会和中国通信学会会士。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友梅先生,1960年10月出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2008年5月,历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审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08年6月起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周友梅先生为江苏省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会长;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华纪平先生,193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2年8月至1984年10月,在电子部第23所从事特种线缆研制、光纤光缆研制与新材料应用研制工作;1984年10月至1999年5月,历任原电子工业部第23研究所计划经营处处长、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顾问组组长,2000年5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分会理事长;2008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分会名誉理事长;2002年10月,担任光电线缆分会专家组组长;2003年10月,担任中国电气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原电子工业部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3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彩玲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沈彩玲女士、陈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彩玲女士,1963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助理会计师,1984年5月至1993年8月任吴江市八都镇多种经营服务公司财务部会计;1993年9月至1999年4月任吴江市八都镇外贸公司财务部会计;1999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吴江市盛信电缆厂会计;2001年10月至今,历任通鼎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沈彩玲女士持有公司8万股股份;沈彩玲女士现为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沈彩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斌先生,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年9月至2002年4月,在吴江市震泽粮管所任职;2002年5月至今,历任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副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陈斌先生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陈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4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所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小平、钱慧芳、张月芳、石东星、沈丰、耿建

2、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谈振辉、周友梅、华纪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沈彩玲、陈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余一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及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5月23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5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6、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通鼎光电证券部)。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忠良、崔菲

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0512-63877239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股东登记表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票数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1.1沈小平 
1.2钱慧芳 
1.3张月芳 
1.4石东星 
1.5沈 丰 
1.6耿 建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1谈振辉 
2.2周友梅 
2.3华纪平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1.1沈彩玲 
1.2陈 斌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填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通鼎光电(股票代码:0024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深圳):

持有股数:

日期:2011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5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1年5月19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附简历),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一致。沈国良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沈国良先生简历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沈国良先生简历

沈国良先生,1977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5月至今,历任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质检部质检员、物流部副经理、销售部副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6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4月24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7,8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个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咨询联系人:贺忠良、崔菲

咨询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电话:0512-63877239

六、备查文件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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