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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1-022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9日至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9日15:00至2011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综合楼603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忠国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820,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8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719,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3,820,2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1、同意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418,754元。 2、同意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通信、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域磁条卡、智能卡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SIM卡、银行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IC模块封装、提供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服务业务(仅限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3,810,3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9,9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同意公司在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11月10日期间,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201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1-17号)。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保荐人发表的保荐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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