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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中基 证券代码:000972 公告编号:2011-017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11: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 王晓东 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9,625,31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82,053,329股的37.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4,896.5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075.74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898.20万元。因公司净利润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计划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9,533,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13,723,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79,62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股东兵团农二师21团、兵团农五师87团、兵团农十二师五一农场、兵团农六师军户农场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第七项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徐虎、周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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