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5月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38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2.97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上述分红派息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98,387,000 股增加至 447,580,5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8日。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11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5月1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447,580,500 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34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电话:0573-87989889 咨询联系人:吕佩芬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