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上海将减免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 玉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昨日共同发文表示,将减免部分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据悉,经批准设立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应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其中,新建住房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住房租赁不得收取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孙玉)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