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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重庆实业 公告编号:2011-027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6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河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徐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徐永建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刘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刘进伟先生简历附后。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1、徐永建先生简历 徐永建,男,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2007年3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部长;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徐永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部门的处罚。 2、刘进伟先生简历 刘进伟,男,1977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5年9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中汽财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沈阳裕宁房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中住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3月 至今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刘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重庆实业 公告编号:2011-026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6日,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到会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吴文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东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沈东进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洪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洪跃先生简历附后。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蔡建民先生简历附后。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刘红宇女士、李树先生对一、二、三、四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1、沈东进先生简历 沈东进,男,1958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自1990年起在中国房地产集团公司工作,历任 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住房公司常务副总、党支部书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沈东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部门的处罚。 2、刘洪跃先生简历 刘洪跃,男,1963年2月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2008年至2010年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2010年至今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目前刘洪跃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有: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刘洪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部门的处罚。 3、蔡建民先生简历 蔡建民,男,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天津海洋极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一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工作。 蔡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重庆实业 公告编号:2011-028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三)召开方式:采取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六)审议《关于选举沈东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孙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刘洪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九)审议《关于选举徐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刘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候选人沈东进先生、孙卫东先生和监事候选人徐永建先生、刘进伟先生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第一至四项议案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1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第五至十项议案详细内容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会议还将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27日和2011年5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二)审议《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三)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五)审议《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六)审议《关于选举沈东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七)审议《关于选举孙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八)审议《关于选举刘洪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举徐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十)审议《关于选举刘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标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洪跃,作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刘洪跃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洪跃 日 期:2011年5月10日 重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洪跃先生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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