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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2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总裁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邵建明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342,750,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38%。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陈晓东律师、戎魏魏律师列席会议并予以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44,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6,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2,387,393.05元,减去本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4,609,448.30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9,238,739.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797,135.34元,加上本期因同一控制下产生其他综合收益-27,380,971.7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9,955,369.03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2,188,9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共分配14,765,668.98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8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贷款及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49,4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弃权【1,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披露的2011-14号《关于2011年度公司贷款及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披露的2011-11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750,57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晓东、戎魏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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