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1-02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2011-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出具了《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上述报告内容见2011年5月11日深圳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