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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1-0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公告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A股限制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2011年5月4日为授予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授予数量为290万股,授予对象合计10人。 3、授予价格:6.04元/股。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36个月,授予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满次日起的24个月为解锁期。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二次申请解锁,分别为12个月后、24个月后各申请解锁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50%。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相应的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司董事、高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出售应遵循《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限售规定。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2011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完全一致。 三、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出具了中兴富会验[2011]4号验资报告,对本公司截止2011年5月5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主要内容如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魏光明等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玖拾万元。贵公司向魏光明等10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贰佰玖拾万股,每股面值壹元,每股授予价格为6.04元,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付出资额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壹万陆仟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1年5月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壹万陆仟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壹仟肆佰陆拾壹万陆仟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陆仟陆佰万元,已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年3月14日出具苏公W(2007)B019号验资报告。2008年2月27日增资伍仟陆佰万元,已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8年2月27日出具苏公W(2008)B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11年5月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玖拾万元。 四、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已于201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1年5月13日。 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二次申请解锁,分别为12个月后、24个月后各申请解锁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50%。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相应的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司董事、高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出售应遵循《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限售规定。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24,90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1805元。 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22,000,000股增加至224,9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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