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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4,074,6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7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6日。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2008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08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 200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09年6月1日实施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份数变更为15,000万股。 201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0年6月10日实施了2009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份数变更为19,50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及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同创伟业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各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诺。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未对上述股东提供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6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人。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4,074,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76%; 解除限售后,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张杰、林旭曦、张慧、薛岩、杨秦涛、王梅英等6人所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25%;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增加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7,430,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20%。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明细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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