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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1-031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5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权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北京新奥购物中心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的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奥和元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湖景东路7号、9号和11号的新奥购物中心项目Ⅱ段首层、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部分物业,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7000㎡,租赁期限为20年,项目总投资约5,629万元,交易总金额约为96,865万元(含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租赁合同待签署后再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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