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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2,363,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72,363,7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44,727,4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5月19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744,727,46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930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92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18楼 咨询联系人:何晓梅、王靓 咨询电话:(0571)87113776、87113798 传真号码:(0571)87113775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PARKER HANNIFIN公司对本公司反倾销诉讼 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通过聘请律师获悉,美国商务部于近日发布了中国企业向美国市场倾销家用空调方阀产品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复审期为2008年10月22日——2010年3月31日,以下简称“年度复审”)的初步裁定结果,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的倾销幅度为38.85%。 该初步裁定结果并不影响盾安禾田从即日起至年度复审发布终裁结果之日对美国出口方阀缴纳反倾销关税保证金,关税保证金率仍按原审终裁结果12.95%执行。盾安禾田在年度复审期内向美国市场出口上述家用空调方阀产品累积金额为390.71万美元,并按12.95%缴纳关税保证金。 根据年度复审进程,美国商务部后续还将通过发放补充调查问卷及现场核查等对初裁结果进行验证,并预计于今年第四季度做出最终裁定,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届时盾安禾田对美国出口方阀缴纳反倾销关税保证金将按照终裁确定的倾销幅度执行。 公司将继续关注年度复审的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因此事项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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