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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1-03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股份59,960,0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8,561,3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4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98,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1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6、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5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3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7、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7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78,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172,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7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4)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5)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9,78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7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78,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8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78,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一名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7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4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唐仕胜先生、吴志华女士、张军青先生向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委托董事王兵先生代为宣读。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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