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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4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向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131,937,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17,789,674.3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341,223.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75,923,809.25元,201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74,120.55元。 会议决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58,074,120.55元转作以后年度分配。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8,890,959.32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464,023,162.50元。 会议决定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2011年度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其它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聘期1年。 同意公司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用48.00万元;同意公司承担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8.67万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2010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5.00万元;监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2.38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7.79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薪酬,2010年度公司董事报酬(含兼任高管人员的薪酬)税前总额为302.74万元;监事报酬税前总额为76.44万元(含监事津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会议同意公司自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4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74,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1,700.00万元;其它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4,300.0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783,0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反对154,5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弃权0股。 11、《关于确认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税前未弥补亏损164,387,643.87元。根据未来几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亏损能在税法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加强管理、拓宽销售渠道,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等措施,实现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其他税务计划转回上述亏损造成的暂时性差异,因此决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税法及所得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1,096,910.97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毛、棉、麻产品生产;同轴及数据电缆、宽带网络产品的生产、销售,铸件、起重设备、染料及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钢结构设计、生产销售;“可利尔”麻产品的连锁销售;娱乐服务及资质许可的建筑安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毛、棉、麻产品生产;同轴及数据电缆、宽带网络产品的生产、销售,铸件、起重设备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营销代理、营销策划服务,营销广告设计代理发布,房地产中介服务;钢结构设计、生产销售;“可利尔”麻产品的连锁销售;资质许可的建筑安装;娱乐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937,59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5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上午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年修订)》。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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