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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人民币0.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人民币0.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18日 2、除息日: 2011年5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高管锁定股份。 五、股本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派息不涉及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公司股份在实施分红派息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2、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张健江、张余金 4、咨询电话:0755-33356380 5、传真电话: 0755-333563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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