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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将应诉华为专利诉讼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枫桥 李坤
证券时报记者 枫桥 李坤 近日,中兴通讯(000063)收到华为申请的对中兴通讯全资子公司ZTE Deutschland GmbH(中兴德国)颁发的针对“带标识数据卡”的临时禁止令。目前除上述临时禁止令,中兴通讯未收到华为在德国起诉的其他正式诉讼材料。 中兴通讯表示,临时禁止令并非法院实体判决,此项禁令在华为向法院单方面申请后即可获得,属于诉讼前的临时救济措施,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等待法院的实体判决结果。2009年7月14日,中兴通讯已经停止在数据卡产品使用上述临时禁止令中所述的RoHS标识,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2010年5月27日获得欧盟审核通过。故此临时禁止令对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据昨日中兴通讯发布的“关于与华为德国商标诉讼纠纷的三点声明”,中兴通讯已经在欧盟申请撤销将RoHS标识注册为商标。据介绍,RoHS是欧盟环保认证通用标识,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中兴通讯认为,它既不是某家企业专用的环保标识,更不是企业自身某个产品的标识。这就如同将“节能”二字进行少量图形化设计,作为家用电器的商标一样,缺少合法性。由于欧盟商标申请的程序与中国不同,不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华为在这4个字母基础上,进行了细微图形化设计,便将其申请为所谓商标。中兴通讯基于自身利益和行业利益,已经向欧盟提起该商标的撤销程序。 另外,中兴通讯还披露华为在其他欧洲国家对中兴通讯的诉讼。根据相关报道,华为将在法国、德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中兴通讯今日表示,公司及ZTE France SASU(中兴法国)已收到巴黎高等法院诉状。根据该诉状华为起诉中兴通讯及中兴法国数据卡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中兴通讯及中兴法国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欧元。截至目前,中兴通讯未收到匈牙利有关专利侵权诉讼的正式材料。 中兴通讯表示,目前中兴通讯已聘请律师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相关权益。根据中兴通讯2010年经审计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兴通讯在德国、法国数据卡产品营业收入的相关数据判断,该诉讼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根据诉讼的实质性进展及时发布后续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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