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1-026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现将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8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送派红股,每10股送红股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4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800,00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2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1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5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红股后,按新股本100, 2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4元。 八、咨询机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号,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71947 联系传真:010-61271705 联系人:胡坤、王秀格。 九、备查文件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