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简称:S*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1-016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的公告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1-015),披露了本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0号)《关于核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98,005,2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1号)《关于核准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核准豁免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因协议收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100,000股股份、以资产认购甘肃兰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698,005,2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我公司768,145,740股股份(股改执行后),约占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89.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将按下述顺序步骤实施: 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首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履行协议,收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100,000股股份。 二、在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100,000股股份工作完成后,根据2009年11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站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和《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版)》的要求,在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新的控股股东后,履行股改义务,负责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改以公司总股本16,100万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按照相同的送股比例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共支付15,000,000股给流通股股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将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98,005,200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上述资产的注入,公司将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并通过借力于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功能,增强上市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地位。 本公司将加快推进以上工作,争取早日恢复上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