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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1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1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泰安泉盛大酒店(泰安市环山路139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律师、郭芳晋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5人,代表公司股份231,004,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5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225,363,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9人,代表公司股份5,640,6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33%。 三、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6,809,9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843%;反对3,986,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259%;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6,809,9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843%;反对3,986,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259%;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26,782,8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26%;反对4,013,9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76%;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6,782,8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26%;反对4,013,9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76%;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9,475.53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97,630,229.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1,316,747.4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3,686,517.93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26,794,26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76%;反对3,989,48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270%;弃权2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54%。 6、会议就董事会提交的张奇等七名董事候选人和张东辉等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投票选举。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徐义公先生、司增勤先生、孙金民先生、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简历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各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张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228,7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30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5%。 选举胡成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徐义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司增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孙金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初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任宝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张东辉先生、张宏女士、周宗安先生、王乐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以上四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各独立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张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8,4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64%;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2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3%。 选举周宗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王乐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67,2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659%;反对4,029,5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444%;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7、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喜德先生、马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禹方军先生共同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各监事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李喜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82,8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26%;反对4,013,9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76%;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选举马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82,8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26%;反对4,013,9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76%;弃权2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8%。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6,722,104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857%;反对3,966,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5937%;弃权2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0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同意66,394,104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6231%;反对4,294,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562%;弃权2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0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莱芜热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226,809,916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843%;反对3,966,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172%;弃权2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8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山东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66,722,104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857%;反对3,966,832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5937%;弃权2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0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房立棠律师、郭芳晋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1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12日在泰安泉盛大酒店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0人,独立董事张宏女士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案》。 1、选举张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胡成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徐义公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张奇先生为主任委员, 司增勤先生为副主任委员,胡成钢先生、徐义公先生、孙金民先生、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张东辉先生、张宏女士、周宗安先生、王乐锦女士为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周宗安先生为主任委员,司增勤先生、王乐锦女士为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张东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胡成钢先生、张宏女士为委员。 4、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张宏女士为主任委员, 孙金民先生、王乐锦女士为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提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司增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提案》。 1、经总经理司增勤先生提名,聘任初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任宝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任宝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 1、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初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梁万锦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高管、董秘简历详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梁万锦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先后在公司信息中心、证券办、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1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12日在泰安泉盛大酒店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2人,监事禹方军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马玉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喜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提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李喜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李喜德先生简历详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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