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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名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5TitlePh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9,611,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3%%。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郭春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王秀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5、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以169,6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徐卫东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王秀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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