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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8:3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本公司办公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振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76,005,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逐项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629,865.51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5,318.27元后,分配普通股股利29,606,788.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588,799.53元,201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926,557.57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公司总股本296,06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29,606,7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6,319,769.57元结转下年度。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38万元,并承担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用。本公司费用的支出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独立性的审计意见。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修改,之删除:"石灰石开采"。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制浆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76,005,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闭梢静、李长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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