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759,065.05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入先行投入,以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5,981.07万元自筹资金。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981.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21,240,93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8,759,065.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14日全部到位,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1年羊验字第20526号)。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相关子公司签订了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以加快项目建设。 根据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2011年羊专审字第22048号),截止2011年3月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为5981.0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1、公司201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明确提出:“为顺利完成广州市政府“退二进三”任务和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果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分别预留项目剩余资金需求后,再对先行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5981.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何威明、姜永宏和钟学军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2011年羊专审字第22048号),认为截止2011年3月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5,981.07万元,并认为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6、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保荐人认为:广州浪奇本次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981.07万元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981.07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州浪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广州浪奇实施该等事项。 广州浪奇在决定本次置换事宜前,与保荐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 我们认为,广州浪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是真实、合规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