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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1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振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88.11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57.65万元(原发行费用5,281.26万元,根据财会[2010]25号,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新股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623.61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5,340.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0]第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超募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银行贷款。2010年5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用于“年产26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的建设。2010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银行贷款。2010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6,608.0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9条PVC手套生产线。截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本金)为14,232.27万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9,888.11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超募资金新建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临朐县东城街道黄山路以北、沂山路以南、兴安路以东、区间路以西的现有厂区。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一期工程的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6,556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厂房15,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及公寓11,406平方米,配电室150平方米;新上18条生产线;建设电力设施、引水工程道路等附属设施,形成20亿支/年PVC手套的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周期:1年。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安排: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9,888.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204.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83.12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建设该项目。 6、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分析: 年均销售收入:23,914.29万元; 年创利润总额:1,481.85万元(税后)。 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正在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四、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背景 PVC手套具有无毒、无味、防水、耐酸、耐碱、耐油的优良特性,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的防护要求。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医疗检查、实验室、电子制造、食品卫生、清洁防护以及家庭劳务等多个行业,市场几乎涵盖了一次性手套的所有应用领域。从发展趋势看,PVC手套将逐步成为一次性手套行业的主导产品。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PVC手套的生产得到迅猛发展,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内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在持续扩大。特别是近年,随着国内市场的成长,PVC手套生产规模扩张速度加快,未来的行业竞争会日趋激烈。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旨在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进、优化PVC手套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满足市场需求。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高分子新材料)行业,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符合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国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将趋向成熟。未来几年对PVC手套的需求将不断增长。PVC手套这种产业规模与人口数量息息相关的一次性快速消费产品,其潜在需求一旦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得到开发,新增的市场容量将相当可观。 (3)项目是企业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PVC手套生产线以12条生产线为一单元最为经济。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已投资建成30条PVC手套生产线,其中超募资金建设的24条PVC手套生产线组成两个单元,而其自筹资金建设的6条PVC手套生产线在运行时存在部分资源、能源的无效消耗,未能达到最优的生产效能。同时考虑到近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及人民币升值,对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及目前市场的需求状况,此时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18条PVC手套生产线)同自筹资金建设的6条PVC手套生产线组成两个完整的单元,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同时有利于公司通过扩大产能来实现产品的规模经济,进一步确立公司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进而改善公司的盈利状况。 五、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可以预见,PVC手套行业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发展前景广阔: 1、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目前,PVC手套消费需求稳步增长,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近年来一些流行性疾病的快速蔓延,使得PVC手套在医护工作者中的推广速度进一步加快;在食品加工、快餐领域,需求量在逐步扩大;随着人们卫生保健意识的增强;在电子加工、海关检查、实验室、食品快餐、水果采摘等若干领域,一次性PVC手套的使用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2、技术革新激发新的市场需求 通过手套改性技术的应用,为其向特殊领域的扩展奠定了基础。如抗菌、无尘、防静电等新型PVC手套的需求市场在逐步扩大。这为PVC手套在新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商机。 3、新兴市场的崛起 PVC手套产品已在世界发达国家得到消费者的高度认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不断进步,PVC手套必将在这些国家逐步推广和应用。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世界PVC手套的制造产业基地,随着国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的不断更新,一次性PVC手套在中国的普及将成为必然。一旦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潜在的消费需求得到开发,新增的市场容量将相当惊人。 六、项目风险提示 1、汇率波动风险 目前本项目产品将以出口为主,主要出口市场为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美元是本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一方面公司进口料件的成本会相应下降;另一方面将会降低公司产品的人民币折算价,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2、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本项目主要的原材料是PVC糊树脂、增塑剂等,为普通化工原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但由于其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如果原料价格在未来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888.11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方向为公司现有主业,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确立公司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88.11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 3、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蓝帆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方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国元证券提请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及股东关注本次新建“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已经或可能面临的公司在建产能较大、行业供给继续增加、市场需求增长平和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限制或进一步挤压产品利润空间的风险;建议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57.65万元(原发行费用5,281.26万元,根据财会[2010]25号,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新股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623.61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5,340.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0]第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超募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银行贷款。2010年5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方式,用于“年产26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的建设。2010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银行贷款。2010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6,608.0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9条PVC手套生产线。截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本金)为14,232.27万元。扣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20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资金9,888.11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本金)为4,344.16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资金(占超募资金的8.82%)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010年6月4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用于“年产26亿支PVC手套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中的24条生产线已经投产,再加上自筹资金建设的6条生产线,目前蓝帆新材料共有30条生产线。按目前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天数87天计算,单条生产线流动资金需求约为400万元,30条生产线正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约为1.2亿元。目前蓝帆新材料流动资金来源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300万元,自有资金4,600万元,合计7,900万元,缺口约4000万元。另外,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进一步加剧了流动资金的紧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郑重说明和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增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方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的盈利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蓝帆股份本次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蓝帆新材料用于永久补充其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有助于蓝帆新材料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蓝帆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须经蓝帆股份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31日8:00-9:20 3、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不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强 电 话:0533-7480108 手 机:13678636453 传 真:0533-7480085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邮政编码:255414 2、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1年5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5月2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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