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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9:00-12:00。 (三)召开地点:公司成都办公楼(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南区8栋9楼)。 (四)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9日。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6,724,9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德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公司独立董事邵自强、杨庆英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21%股权)、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26%股权)、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59%股权)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1,096,6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146,724,9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上述(四)、(六)项议案内容详见2011 年4月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三)、(五)、(七)项议案内容详见2011 年4月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一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律先、王治安、万国华先生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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