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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1-034TitlePh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7,212,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林青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二、《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三、《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六、《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七、《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八、《关于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19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议案十、《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预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7,212,792股赞成,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郝珠江、王天广、潘玲曼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1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林青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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