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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1-02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1年5月11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12日-201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15:00至2011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淦荣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3,257,26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85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3,01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69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0,238,26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15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3,207,9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3,207,9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3,207,9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4、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350,00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3,550,000股。 表决结果: 同意93,218,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 反对39,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93,203,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 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203,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 反对1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203,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 反对1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8、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俞锦方、沈淦荣、周新华、徐水荣、俞敏鸿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27,487,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 反对1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9、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俞锦方、沈淦荣、周新华、徐水荣、俞敏鸿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27,487,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 反对1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203,16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 反对1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刘生月先生、李鹤林先生向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委托董事沈淦荣先生代为宣读。《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金春燕律师、何晶晶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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