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1-2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仁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5460.723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0%。

  8、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460.72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与谭志平出具了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1-25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优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优贤先生本人因为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孙优贤先生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履职。公司董事会成员也不低于法定人数。

  公司董事会对于孙优贤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相关事项》的规定:独立董事孙优贤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孙优贤先生的辞职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时才生效;在改选出的人员就任前,孙优贤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悦 读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