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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34 股票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1-19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12日,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周信钢先生的通知:截至2011年5月12日收盘,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为周信钢先生和周晨女士为融资需要而质押股票的账户、周晨女士为周信钢先生的女儿,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信钢先生、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信钢先生、李欣女士为周信钢先生的配偶。前述四位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 减持之前,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为6,101,506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7.52%,减持之后,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为3,952,406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87%。内容详见2011年5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美欣达 股票代码:00203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批露义务人: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宁丹路22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信息批露义务人: 李欣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4号2幢1006室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信息批露义务人:周信钢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4号2幢1006室 股份性质:一致行动人 信息批露义务人: 周晨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4号2幢1006室 股份性质:一致行动人 信息批露义务人: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安德门大街36号 股份性质:一致行动人 签署日期: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2、李欣:无曾用名、女、中国国籍、住江苏省南京市,系周信钢配偶。 3、周信钢:无曾用名、女、中国国籍、住江苏省南京市。 4、周晨:无曾用名、女、中国国籍、住江苏省南京市,系周信钢女儿。 5、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
鉴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为周信钢和周晨用于融资的账户、周信钢为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法代表人,李欣系周信钢妻子,周晨系周信钢女儿。前述四位股东系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美欣达”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5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7%。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的目的是为了其他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部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2011年5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美欣达6,101,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2011年5月11日、5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减持之后持有本公司股票3,95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 二、权益变动方式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和周晨持有的美欣达股票,因融资需要而质押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股份后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时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美欣达的股份。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美欣达公司的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欣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晨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李欣身份证复印件 3、周信钢身份证复印件 4、周晨身份证复印件 5、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美欣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欧亚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欣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晨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圣美伦(南京)香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信钢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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