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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S*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15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丁伟先生、李建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五名组成) 成 员:傅军先生、丁伟先生、胡章鸿先生、李建刚先生、冯建军先生 召集人:傅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 员:胡金亮先生、胡章鸿先生、阎小平先生 召集人:胡金亮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 员:傅军先生、骆新都女士、阎小平先生 召集人:傅军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 员:李建刚先生、骆新都女士、胡金亮先生 召集人:李建刚先生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胡章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杭冠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拟聘任李建刚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杭冠宇先生、党生先生、李妮妮女士、杨云峰先生、闫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华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拟聘任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胡章鸿先生、李建刚先生、杭冠宇先生、党生先生、李妮妮女士、杨云峰先生、闫朝晖先生、刘华明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规定,经研究,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12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拟向其他董事和监事支付薪酬4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独立董事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胡章鸿,男,1963年5月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硕士学位。1988年参加工作,1988年至1999 年任中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00年至2008年任大连万达集团总裁助理、大连万达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建刚,男,1963年3月出生,甘肃徽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起历任株洲市中药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湖南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千金湘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1月调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制造业事业部总监、山东中原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曾获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五四"青年奖章,并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杭冠宇,男,1966年5月出生,北京市人,MBA,具有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1985年12月至1994年2月,任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1994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北京财政证券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党生,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施工项目经理资质。1988年7月至1992年2月,任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设计院结构设计师;1992年3月至1998年2月,任辽化基建处、辽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工程科科长、项目经理;1998年3月至2001年2月,任辽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司监理部主任、总监理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任廊坊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0年7月,历任华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副总裁。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妮妮,女,1956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具有旅游经济师职称。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至1986年9月,在北京炼焦化学厂研究所工作;1986年9月至2011年3月,在北京市旅游局先后做过组织干部、培训教育、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2008年获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市级爱国卫生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国旅游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星级检查员、北京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云峰,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湖南新华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办工作;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明天商贸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闫朝晖,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中铁建设集团公司技术部项目经理、副部长;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任富力(北京)地产工程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北京泰禾房地产公司工程总监;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万达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华明,男,1971年8月生,山东威海人。1995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审华鲁华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简称:S*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16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在新华联大厦五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光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光和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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