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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201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下午15:00-2011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冠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

  6、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4日、4月16日和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的事项、投票表决的方式等事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66人,代表股份数75,64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71,380,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4,26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591,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 反对票3,892,8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弃权票16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591,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 反对票3,861,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弃权票194,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591,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 反对票3,861,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弃权票194,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838,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 反对票3,618,5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弃权票190,0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591,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 反对票3,861,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弃权票194,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1,594,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 反对票3,861,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弃权票191,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且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其中,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453,884,982(75,647,497×6)股,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226,942,491(75,647,497×3)股。

  1.非独立董事部分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冠平先生

  同意票71,729,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冯冠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东义先生

  同意票71,729,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李东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嵇世山先生

  同意票71,429,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嵇世山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振先先生

  同意票71,3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高振先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楚镇先生

  同意票71,3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许楚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耘先生

  同意票71,44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谢耘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部分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杰先生

  同意票71,381,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李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欢雪先生

  同意票71,55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郑欢雪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京先生

  同意票71,435,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张文京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本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226,942,491(75,647,497×3)股。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国周先生

  同意票71,381,1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吴国周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东宝先生

  同意票71,57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张东宝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葵红女士

  同意票71,405,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张葵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万敏、曹保平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间转、张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冯冠平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嵇世山先生行使了表决权。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李东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嵇世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同意聘任高振先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3、同意聘任谢耘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峰先生、刘新国先生、曹海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敏女士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4、同意聘任曹海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由李东义、嵇世山、冯冠平、许楚镇、李杰、郑欢雪6名董事出任委员,李东义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设立审计委员会,由郑欢雪、许楚镇、张文京3名董事出任委员,郑欢雪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杰、嵇世山、郑欢雪3名董事出任委员,李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设立提名委员会,由张文京、李东义、嵇世山、李杰、郑欢雪5名董事出任委员,张文京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独立董事认为:(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振先、谢耘、孙峰、刘新国、曹海霞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3)经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附件:有关人员简历。

  李东义:男,53岁,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会计师职称。1992年9月至1997年8月历任珠海机场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1997年8月至2002年3月历任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珠海市联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至2009年任珠海市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嵇世山:男,46岁,博士、研究员。1995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清华大学化学系研究生工作组组长;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先后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常务副主任;2002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主任;2003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9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科研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高振先:男,44岁,大学学历。1989年至1999年先后任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总裁秘书、秘书部经理及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海南福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05 年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历任深圳力合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力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三亚力合高科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1年5月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谢耘:男,40岁,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7年3月任珠海机场电厂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财务部经理;1997年3月至2003年9月历任珠海电力局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9年11月任珠海南方华力通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历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经营发展部主任;2004年1月至今历任珠海市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0年8月至今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峰:男,55岁,本科,讲师。1979年至1993年先后任吉林财贸学院教务处干部、会计学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1993年至1996年任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1996年至今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国:男,40岁,硕士。1994年至2009年,任职于佳能珠海有限公司、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珠海工业控股有限公司、珠海联基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至2011年5月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起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0年至今任人民法院陪审员。

  曹海霞:女,39岁,硕士,会计师、经济师。1992年至1993年在广东省肇庆市广东银行学校任教;1993年至1998年先后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1999年至今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起兼任副总经理。

  李明敏:女,49岁,大专,会计师。1986年至1992年任珠海中兴磁带厂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1993年至1994年任澳门名嘉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部会计主任;1994年至1995年任东大生物工程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至1998年历任珠海华电印务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1998年至今历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

  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张东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13日

  附件:张东宝简历

  张东宝:男,41岁,MBA,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1999年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分行绥芬河市支行会计员、信贷员、微机系统管理员、营业所主任;1999年至今历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计财主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审计总监、院长助理;现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力合视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东宝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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