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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1年5月13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4人,其中监事赵雄翔因公事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其中对关联交易议案7和议案8,关联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229,789股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938,271股全票赞成同意。 公司股东认为孙志远、蒋毅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尽到了董事应尽的义务,对孙志远、蒋毅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山电力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5月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纪昌全(主任委员)、毛杰、邵世伟和董事许拉弟、赵斌5名同志组成。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廖政权(主任委员)、董事魏晓天、谢永康、赵勤和王迅5名同志组成。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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