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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成立后 约定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泰达聚利)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聚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在合同生效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合同生效日上一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鉴于2011年1季度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5122%;因此泰达聚利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成立后首个约定基准收益率为4.56586%(=1.3×3.5122%)。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4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易代码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简称、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941,735,632.50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255,277.33份),场内认购确认为640,369,238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41,238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投资人在场外、场内认购所得的所有份额,将按7∶3 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与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认购所得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份额的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和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与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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