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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成立后

约定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泰达聚利)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聚利A的约定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在合同生效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合同生效日上一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鉴于2011年1季度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5122%;因此泰达聚利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成立后首个约定基准收益率为4.56586%(=1.3×3.5122%)。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4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聚利
基金主代码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聚利A聚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50034150035

注: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易代码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简称、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1]27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1年4月6日

至 2011年5月6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1年5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47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581,808,355.1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296,515.3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581,808,355.17
利息结转的份额296,515.33
合计1,582,104,870.5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994.1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6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1年5月13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941,735,632.50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255,277.33份),场内认购确认为640,369,238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41,238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投资人在场外、场内认购所得的所有份额,将按7∶3 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与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认购所得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份额的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和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泰达宏利聚利A份额与泰达宏利聚利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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