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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1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3日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有18236.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25100万股的72.6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会召集,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镁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5、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以18236.0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张永爱女士作了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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