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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1-01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 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 4.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路2号公司会议室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91,971,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9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关于2011年度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林映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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