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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21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 3、召开时间: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时;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4,630,000股)的45.30%。公司董事、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屈广清先生、洪连鸿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批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批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0、在关联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和林文智先生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86,140,309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6,561,671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1、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代表股份92,70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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