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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1-01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小庆作为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形成了新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修订鑫龙电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说明》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无异议。《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其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小庆作为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以上两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决定于2011年6月1日下午14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1-01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査秉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披露名单一致,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1-017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1年6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汪和俊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证券代码:002298 法定代表人:束龙胜 董事会秘书:汪宇 证券事务代表:朱文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 邮政编码:241008 网址:http://www.ah-xinlong.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1年5月1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汪和俊,中国国籍,33岁,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安徽无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兼安徽分所所长、安徽和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征集人作为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2010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1年5月27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2011年5月30日和2011年5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 收件人: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传真:0553—57728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汪和俊 2011年5月16日 附件: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1-01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1日(星期三)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出席现场会议; (2)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登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3)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31日-2011年6月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6月1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 1.4、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5、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实施股权激励的财务测算 1.9、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10年12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2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5月1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监事会将在本次会议上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8;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鑫龙电器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15:00至2011年6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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