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17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
5.主持人: 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学英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3,452,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同意183,452,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2.律师姓名:原建民 郑国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1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6日以书面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综合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学英先生主持,公司13名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举行,会议召集、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就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Ⅵ-4区
公司住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公司住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19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及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截至2011年5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3)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相关人员。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名称: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2011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刊登有关提案内容。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
3、登记地址: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
四、其它事项 |
联 系 人:侯俊义 梁国胜 冯李芳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
五、授权委托书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2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15:00至2011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183,289,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6%。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183,289,31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9,16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2830%;反对1,419,7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投票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2、律师姓名:原建民 郑国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