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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 持 人: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12,852,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出售上海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 同意112,852,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曾铁山、高树 3、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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