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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37,000,000股。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一、公司发行上市情况及目前股本情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4号文核准,塔牌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03 元。2008年5月16日,公司股票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40,000万股。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塔牌可转债自2011年3月1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11年3月31日,塔牌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股本5,203,776股,公司总股本为405,203,776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股东的承诺 1、2007年8月20日,公司共同控制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的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公司监事彭倩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塔牌集团股票上市之日(2008年5月16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塔牌集团股份,也不由塔牌集团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及高管锁定期内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8日。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3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9%(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9,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2%(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单位:股
五、其他事项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的违规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1、塔牌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塔牌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先生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塔牌集团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塔牌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3 转债代码:128233 转债简称:塔牌转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7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2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5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因本公司发行的“塔牌转债”正处于转股期,目前不能确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导致无法准确填列股本变动结构表,本公司将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刊登的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公告中公布准确的股本变动结构表及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 七、“塔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应对“塔牌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自2011年5月23日起,“塔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31元/股调整为6.62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 曾文忠 咨询电话:0753-7887036 传真电话:0753-788723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4 转债代码:128233 转债简称:塔牌转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3.31元/股 2、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62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1年5月23日 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5月23日实施,具体为按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按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塔牌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当期转股价,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由于公司将于2011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上述规定,塔牌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1年5月23日调整为:6.62=(13.31-0.08)/(1+1)。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5 转债代码:128233 转债简称:塔牌转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1年5月17日发布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0日暂停转股一天,5月23日恢复转股。5月20日当天,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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